一、香港签证种类
香港旅游签证、香港商务签证、香港工作签证、香港自由行签证、香港学生签证、香港留学签证、香港务工签证、香港受训签证、香港长期签证
二、香港签注种类
1.个人旅游G: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请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处公布的广东省及28个城市,目前为止开放的,个人旅游,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广东省及28个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的居民,可以申请自由行到港澳,多次进入签注暂时仅签发给深圳户口居民。
2.探亲T: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商务S:分为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
4.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5.其他Q: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十四天。
6.团队旅游L: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须随团出入境。
三、香港探亲签证签注种类
1.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
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四、香港已经停止发行的签注或旧版签注种类
1.奥运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仅在2008北京奥运期间签发。
2.旅游L:为新版“团队旅游L”签注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签注一样,申请时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文件,已于2007年更换为“团队旅游L”签注。
3.访问F:为新版“个人旅游G”签注的前身,功能及申请地域限制和新版G签注一样,手续较旅游L签注简单,已于2007年更换为“个人旅游G”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