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巴基斯坦学生以学生身份持留学生签证以及过桥签证,在澳大利亚生活了八年多,却几乎没有完成一门课程!因此当法庭发现他的主要目的是在澳大利亚生活而不是学习之后,他未能申请到第三个签证留在澳大利亚。
联邦巡回法院法官Greg Egan上周维持行政上诉法庭(AAT)的一项裁决,即学生Saqib Noor自2012年以来未完成包括大学学位,文凭和证书在内的七个课程中的任何课程,此举表明他正在申请的第三次学生签证,“其主要目的是保留住他的澳大利亚居留权”。法院的裁决中指出,他唯一完成的课程是专业会计四级证书。AAT指出,学生签证是给有真正打算暂时留在澳洲学习的留学生的。Noor先生对AAT陈述,他需要获得澳大利亚大学的商科学士学位才能返回巴基斯坦,并在他父亲的快餐店工作。Egan法官指出,AAT认为Noor先生“未能详细解释为何他需要商科学士学位,才能在其父亲位于巴基斯坦的快餐店工作”。法院裁决称,Noor先生于2012年11月4日首次来到澳大利亚留学,在注册但未完成包括工商管理和会计学位在内的各种课程之后,他于2018年9月29日申请了他的第三个学生签证。
Noor先生此前曾两次在商科学士和会计学士学位之间转换课程。他的第三个学生签证申请于2019年1月11日被内政部拒绝签发。Noor先生随后向行政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该法庭于2019年11月29日驳回上诉。之后他再次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在案件审理期间,他得以留在澳大利亚等候结果。法院获悉他在2017年的六个月中没有参加任何课程,这违反了他的签证条件。并且尽管在巴基斯坦有未婚妻,他在过去的七年中只回了巴基斯坦两次。法院还获悉,这些年来他的未婚妻从未到澳大利亚探望他。Egan法官最终裁定Noor先生的上诉失败,因为他无法证明AAT在他的案件处理中犯了任何错误。 https://www.couriermail.com.au/truecrimeaustralia/police-courts/failed-students-main-aim-was-to-live-here-not-study-judge-rules/news-story/fd959e66c385962e5f814f0b58c950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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